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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貼文曝光後也引來不少留言「是體驗券嗎」、「嘴巴說不要,身體很誠實」、「給你錢,你不花嗎」、「我一直在想要是花 3000 領 6000 ,是不是可以多幫助幾個失業婦女」、另外也有網友好奇「但振興券兌現時,不是要包括發票證明交易嗎」,對此王奕凱則在留言串解釋「只要有開發票的商家包括酒店都可以幫忙兌換,只要打一個銷售品項付5%稅就好」。
事實上根據行政院指出,三倍券 7 月 1 日起預購或數位綁定, 7 月 15 日正式上路,使用期限到 12 月 31 日為止。台灣 2300 萬國民和 15 萬名有居留權的外籍配偶,皆可購買振興三倍券,沒有年齡限制,今年年底前出生的嬰兒也有資格,於實體店面、攤販,包括護髮、美甲、百貨公司、餐廳、書店、演唱會、夜市、市場、旅遊住宿等皆可使用,也可以買彩券。(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