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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真的笨的是你....是先消費才能回饋,跟直接發不同」、「中文到底有多差?新的方案是你用電子支付滿 3000 後,大概要一段時間後,你可以領回 2000 現金,所以這還是三倍券,不是發現金.」、「這根本不是現金啊,你前面已經多花兩千了欸,一般民眾只是花一千買三千啊」、「發生啥事了...你沒花三千領不到兩千啊,跟一千換三千意思一樣啦」。
綜合網友意見,不要覺得領到現金回饋覺得比較賺,因為一般民眾是花一千元買三千元三倍券,但用數位消費的你是已經花了三千元現金,政府回饋你兩千,等同你也是和買三倍券的民眾ㄧ樣都支出「一千元」,並沒有多賺。
而根據目前龜會,三倍券 7 月 1 日起預購或數位綁定, 7 月 15 日正式上路,使用期限到 12 月 31 日為止。台灣 2300 萬國民和 15 萬名有居留權的外籍配偶,皆可購買振興三倍券,沒有年齡限制,今年年底前出生的嬰兒也有資格,於實體店面、攤販,包括護髮、美甲、百貨公司、餐廳、書店、演唱會、夜市、市場、旅遊住宿等皆可使用,也可以買彩券。(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