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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內政部不僅是推行數位身分證的主管機關,也與民間團體一樣都是我國國民,對於數位身分證資安風險的重視程度絕對不亞於民間團體。面對資訊系統所伴隨著一定的風險,已採取許多措施以管控風險,相關規劃內容已置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New eID資訊公開專區,且已修正發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明定卡面及晶片記載事項,同時亦有資安管控要求,可供外界查閱,並無民間團體所稱無具體資料之情形。
內政部表示,戶籍法第59條明定內政部可進行全面換證,並公告舊證失效,如依民間團體訴求「內政部不得作成國民身分證舊證失效日期之公告」,則對於不願換發數位身分證的民眾,其持有舊式身分證的有效期限將至少長達2、30年,勢必嚴重減損身分證上的相片識別功能,更可能徒增身分證遭偽、變造的風險。且將難以提供民眾更好防偽功能設計的身分證,以保障權益。
內政部強調,人民對政府各項政策有表達其看法的權利,此為民主自由國家的體現,內政部絕對尊重。關於數位身分證換發工作,會遵照行政院的指示,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並進行溝通,消除外界疑慮後,再進行全面換發工作,對於期程及作法,會做謹慎的評估與規劃。
數位身分證原定今年7月換發,1月在新竹市進行試辦,但新竹市政府日前決定暫緩。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上(12)月28 日在立院受訪重申,會持續與新竹市政府溝通,試辦的政策目前沒有改變。朝野立委則認為內政部與民間還是溝通不足、無法消除疑慮,才會讓政策不斷受阻。民間團體認為,試辦縣市一個個喊卡,就是因為可能有個資外洩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