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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民情激憤,緬甸軍方15日頒布了一系列刑法修改命令,內容聲稱針對煽動仇恨或輕蔑的人,將處以長期徒刑和罰款等。其中阻撓武裝部隊執勤,最高刑罰是可監禁20年;至於以文字或言語、手勢、其他明顯象徵,煽動對領袖的仇恨或蔑視,公然激起恐慌或動亂等,亦可判囚3至7年。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來同日亦警告,將對損害國家、暴力叛國的人採取有效行動。
外媒分析,除了要求媒體不應將此次事件描述為政變以外,緬甸軍方增加士兵人數,恐怕也意味著對反抗者的潛在鎮壓跡象,在許多重要城市和戰略地點,士兵都取代了警察,進駐街頭。
目前緬甸許多城市已實施宵禁,聯外網絡也多被切斷,緬甸最大通訊網絡供應商挪威電信(Telenor)已宣布,為了員工的安全著想,將停止公布軍政府的強制斷網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