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強賣「愛台灣」冰淇淋引眾怒 警偵訊後函送法院裁處

▲中壢出現一名冰淇淋大叔,賣冰淇淋不標價格,拿到顧客手中才告知一杯100至200元,不買單還會被罵「不愛台灣」。(圖/市議員黃敬平提供)
▲中壢出現一名冰淇淋大叔,賣冰淇淋不標價格,拿到顧客手中才告知一杯100至200元,不買單還會被罵「不愛台灣」。(圖/市議員黃敬平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近日出現一位冰淇淋大叔,在街頭兜售冰淇淋還打著「愛台灣」的名號,重點是索價高貴,一支普通「把噗」居然要價200元。因此有民眾向市議員黃敬平反映,中壢區出現冰淇淋惡徒,強賣冰淇淋以及強索財物,且上網貼文後發現有許多人受害,希望公部門能以公權力遏阻,以免再有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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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徐小姐說,販售冰淇淋的男子騎乘機車,路邊沿街兜售冰淇淋,徐小姐見天氣炎熱,基於同情之意,上前欲購買三支冰淇淋,並詢問冰淇淋販售價格,男子充耳不聞且不告知售價,遂逕自挖起冰淇淋,待冰淇淋交到徐小姐手上時,男子竟獅子大開口說一支一百元,三支三百元,上網後發現原來當地也有許多同樣的受害人,且為同一販售冰淇淋的男子。


網友朱小姐表示,自己在中壢區新生路遇到這位販售冰淇淋男子,也是詢問價格皆未獲回應,直到冰淇淋拿到手中才被告知一杯二百元。不僅朱小姐,該篇貼文已有多位網友紛紛表明在中壢地區常見到冰淇淋惡徒,希望網友廣為提醒周知。


黃敬平說,民眾會向冰淇淋業者詢問多半是為了小孩或者是出於同情心,希望能夠協助弱勢,未料冰淇淋業者竟濫用民眾愛心,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民眾詢問價格,業者閃爍其詞,機車外觀也無明顯標示販售價格,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且刨挖冰淇淋並未將口罩戴好,有衛生疑慮,冰淇淋惡徒已造成公眾秩序混亂,有關部門應該有所作為。


律師朱光仁指出,有些受害人可能認為給付1、200元摸摸鼻子算了,但是受害案件數量一多,金額就很可觀,而強賣、強索財物的行為雖不至於違反刑事法律,但已經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1項3款的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以下罰鍰。

▲大叔騎乘機車兜售冰淇淋,但卻完全不標示或是說明價格。(圖/市議員黃敬平提供)
▲大叔騎乘機車兜售冰淇淋,但卻完全不標示或是說明價格。(圖/市議員黃敬平提供)

中壢分局副分局長詹枝松說,經過中福所查證,確認該名男子為黃姓男子,已於8月31日19時許於中福路363巷8號前查獲黃嫌並帶返所偵辦。黃男也於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另有關未確實戴口罩部分,另製作稽查記錄表移請衛生局依職權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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