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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表示,以彰化喬友大樓為例,就算有管理委員會,仍然對整棟建築物的公安及消防的維護完全不作為。基於保障人民安全,政府應當在必要時,得直接強制實施公安檢查或要求相關義務人履行責任。因為無論是公共安全檢查或是建築管理,其中都有個很重要的要求,就是應該要讓建築物具有限制火災延燒及濃煙流動的功能。
陳椒華呼籲中央應儘速盤點法規,填補制度漏洞,對於經濟及社會弱勢者居住超過一定比例之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可由地方政府編訂預算,執行公共安全檢查及購置設備,並推動自治條例立法,避免憾事再次重演。
立委邱顯智表示,城中城大火也反映出弱勢居住困境,根據了解,房間一個月租金約為3000元,在市場上要找到這樣的物件十分不容易,又通常住宅品質低落。現有的社會住宅租金也高昂到社會弱勢負擔不起。邱顯智指出,社宅租金的訂定需要內政部明訂可負擔基準後,才能進一部檢討和調整,但從2017年修法到現在,內政部是一再拖延,甚至在沒有可負擔基準的情況下,就調漲林口社宅的租金。
立委王婉諭表示,除公安消防問題外,包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更周延的修法、弱勢租屋的相關政策修正,租屋黑市的公開透明也是必須改革的方向,包含民團建議的「租屋實價登錄」、「《租賃條例》修法建立罰則」、「從扣除額中加入房租的減免同時透明化租屋市場」等措施,都是接下來要推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