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國隊長」喊港獨!犯分裂國家罪被判5年9個月

▲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多次高呼「民族自強、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被判5年9個月。(示意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多次高呼「民族自強、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被判5年9個月。(示意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1日電)香港今天再有「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違反國安法罪名成立,因而被判入獄。他是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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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被判刑的是30歲男子馬俊文,無業,被控於去年8月至11月期間,多次在街頭高呼「民族自強、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早前被法院裁定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今天判處他入獄5年9個月,是繼唐英傑之後,第2名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定罪及判刑的港人;相關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

馬俊文是「反送中」知名示威者,由於他參加示威時經常帶上與美國隊長有關連的道具,因此被網友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

7月30日,24歲男子唐英傑因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名成立,被高等法院判處入獄9年,是首名違反國安法被判刑的「反送中」支持者。

去年7月1日,港島有「反送中」運動遊行及示威,唐英傑當天騎著機車在灣仔街道衝向戒備的防暴警察,機車上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

這起事件造成3名警員受傷,唐英傑當場被攔下並被逮捕。(編輯:楊昇儒)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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