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三讀 內政部:半年內完成員警教育訓練

▲《跟騷法》三讀通過。(圖/范雲辦公室提供)
▲《跟騷法》三讀通過。(圖/范雲辦公室提供)

記者余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內政部表示,為讓新法早日上路,將儘速於半年內完成員警執行新措施的教育訓練,及配套子法訂定;同時也將於新法施行3年內,針對實務執行狀況提出研析報告,持續檢討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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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歷經6年多的努力終於通過此法。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內政部對於被害人經歷深感遺憾,不斷改善防制跟蹤騷擾計畫等措施,積極著手相關法案立法工作,雖然上屆立法院屆期不續審,但警政署持續檢討草案,以實務經驗聚焦高危險案件,以期更實質對被害人達到保護效果。

他表示,法案的通過除回應民眾期待,未來也將滾動調整修正,期盼降低被害風險,讓民眾生活更安穩。

在法案重點方面,內政部指出,法案明定跟蹤騷擾,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大類行為,如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內政部說,法案規範,跟蹤騷擾行為就是犯罪(告訴乃論),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法案也明定,為保護被害人安全,警察除得啟動犯罪調查、發動相關刑事強制處分外,並同時以書面告誡犯罪嫌疑人;如經告誡後再犯者,法院得核發保護令;行為人如有攜帶凶器、其他危險物品或違反保護令,而有反覆實行之虞者,法院並得預防性羈押。

內政部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能即時保護被害人安全,將於公布後6個月施行,盼藉由完善立法,補足性別暴力防制的最後一塊拼圖。

▲跟騷法重點一次看。
▲跟騷法重點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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