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人權專員:疫苗強制令不合理 必要時才考慮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表示,考慮實施疫苗強制接種以對抗COVID-19疫情的國家,必須確保人權受到尊重。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表示,考慮實施疫苗強制接種以對抗COVID-19疫情的國家,必須確保人權受到尊重。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日內瓦8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今天表示,考慮實施疫苗強制接種以對抗COVID-19疫情的國家,必須確保人權受到尊重。她並強調,強迫人民接種疫苗絕不是合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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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巴舍萊(Michelle Bachelet)透過錄影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UNHRC)的一場研討會上發言。她警告,政府若想實施疫苗強制接種令,有必要先將重大的人權問題納入考量。

根據發言稿,巴舍萊表示,任何疫苗強制接種令「必須符合合法、必要、成比例和一視同仁等原則」。

她還說:「大家絕不應該被迫施打疫苗。」

巴舍萊同意,當歐洲和其他地區正與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染疫人數猛增奮戰時,各國考慮實施強制令來保護生命,這樣的目的「無疑具有最高的正當性和重要性」。

但她堅稱,疫苗強制令「只有在為達成令人信服的公衛目的而有必要時,才應該使用。且只有當戴口罩和維持社交距離等較不具侵入性的措施已顯然無法滿足這樣的衛生需求時,才應考慮使用」。

巴舍萊還強調,任何疫苗強制令若要合理,國家必須確保疫苗確實可取得,且人民負擔得起。

她說:「除非所有人都真正、確實可取得疫苗,否則強制接種令就不符合平等和一視同仁的基本人權原則。」

巴舍萊並強調:「實際使用的疫苗還必須高度安全和有效,以達成公衛目的。」

她表示,任何疫苗強制接種令也必須具備足夠彈性,以容許「適當例外,例如當一人在醫療上有接種疫苗的禁忌時」。

巴舍萊還說,限制人民的一些權利和自由或許適當,例如規定接種過疫苗才能進入校園、醫院和其他公共場所。但強迫接種絕不合理,包括用適當罰款等法律後果來對待拒絕配合疫苗強制令的人。

她表示:「若訂有罰則,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且須交由司法當局審查。」(譯者:張正芊/核稿:張佑之)1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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