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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北宋時期,浙江金華地區醃製火腿的技術普及,當時非常知名的抗金名將宋澤便是金華人,每次只要他回鄉探親,就一定會帶家鄉的臘肉和「家鄉肉」(火腿)回到軍中犒賞將士、同袍。家鄉肉的美味聲名遠播、香傳千里,吃過的軍士們無不嘖嘖稱奇家鄉肉的美味,據說軍士們吃了火腿傷口好得特別快、體格也越來越結實了。又因這家鄉肉顏色艷紅似火,因此軍士們都稱其為「火腿」。
宋澤有次將火腿上貢給宋欽宗享用,宋欽宗一吃驚為天人,便賜名「金華火腿」。金華一帶更興起醃製火腿的產業,此後金華火腿也成為進貢皇宮的珍品。金華一帶的居民為感念宋澤將金華火腿的招牌發揚光大,於是奉其為「火腿祖師」,每間火腿店都會懸掛宋澤的畫像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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