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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自2015年起,林常因細故動怒,屢以取人性命之言詞或持刀、砸物等舉動,恐嚇至親密友,2021年10月14日因恐嚇案經法院判刑,並宣告緩刑確定又再犯下家暴高嘉瑜案,歷經偵審程序與刑之宣告仍未自律,他稱精神病症及家庭重大變故交互影響下,難期林秉樞能自我節制,依其情節,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傾向。
新北地院徵詢檢察官意見並核閱卷宗,認為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羈押必要,不能以其他強制處分代替,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林抗告,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