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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進一步說明,除請交通部督導地方交通主管機關建置酒後代駕機制時,納入設置全國通用專線,財政部也將參酌相關單位意見,儘速公告增訂酒後代駕相關警語,請酒類業者規劃酒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時優先標示。
另外,財政部也將請酒類公(協)會轉知會員,針對飲酒場所加強推廣提供酒後代駕服務,亦會請地方政府加強輔(宣)導飲酒場所的業者與計程車隊及代駕業者合作提供代駕服務;另請地方菸酒主管機關於辦理轄區酒類業者抽檢及全國性定期或不定期專案查核時,加強宣導提供酒後代駕服務,及酒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時,優先使用酒後代駕警語。
財政部強調, 為協助推廣酒後找代駕觀念,提高民眾運用酒後代駕的接受度,將配合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及酒類業者通力合作推廣酒後代駕機制,期勉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共同努力改善台灣道路安全,也提醒國人酒後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尋求專業代駕服務,才是人車平安回家的最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