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萊豬自治條例將釋憲 國民黨團呼籲別護航

▲國民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日前推動修正自治條例,反對萊豬相關製品於北市內販售,遭到行政院函告無效,北市議會也聲請釋憲,近日將召開憲法法庭審議。(資料照/記者丁上程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日前推動修正自治條例,反對萊豬相關製品於北市內販售,遭到行政院函告無效,北市議會也聲請釋憲,近日將召開憲法法庭審議。(資料照/記者丁上程攝)

記者丁上程/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日前針對萊豬進口議題,增列自治條例,明定禁止含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豬肉及相關產製品於北市販售,不過卻遭到行政院函告無效。議會國民黨團也在去年年初也提出釋憲,歷經一年才敲定憲法法庭開庭時間。國民黨團今(17)日上午也召開記者會,呼籲憲法法庭應公正公平的審判,勿淪為政府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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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釋憲案開庭一事,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欣儀表示,憲法法庭擬定的言詞辯論「爭點題綱問題」,竟然納入了行政院「未自行列入」的函告無效理由,等於是自行幫行政院添加內容,此舉已違背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的重要原則「不告不理」。王欣儀強調國民黨團希望法界人士、專家學者能給予公評,也請全民共同參與、聲援,讓萊豬釋憲案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結果。

王欣儀說,憲法法庭認為北市議會自訂的自治條例,違反憲法第107條第11款「國際貿易政策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規定,構成「國際法」之國際貿易障礙。但自治條例內容是「禁止含有瘦肉精之豬肉在市內販售」,換句話說根本沒有牽涉到國際間進出口相關事務,為何會牴觸國際法?

「憲法是國家的基石,憲法法庭更是國家憲政制度的最後捍衛者。」王欣儀說,本應嚴守權力分立原則,不應存有任何偏頗,違憲審查程序更不應容有任何瑕疵。台北市議會已經正式提出訴狀聲請排除上述實體爭點問題,希望憲法法庭能夠採納,以維護司法權獨立自主性,及國人對憲法法庭客觀公正的高度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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