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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保戶權益,金管會保險局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保險業者研商,並在今日敲定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公會並訂定相關理賠因應處理流程,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的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的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也就是說,各縣市政府試辦之日起,確診個案接獲地方政府開立的新冠肺炎指定隔離通知書,通知個案在家隔離,防疫保單若有提供保戶確診醫療項目相關保障者,各公司同意依保險契約條件的約定給付一般住院醫療保險金。至於國人在國外確診的個案,保險局表示,若有居隔的事實,依當地政府的規定或比照國內處理方式認定賠付。
不過,保險局也提醒民眾,如被保險人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因無須入住醫院之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因此,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面對防疫保單因風險胃納量紛紛下架改版,未來防疫保單設計是否會朝向無症及輕症居家照護就不理賠?保險局說,還是要看風險胃納量,隨著政府防疫政策調整,保險公司亦重新檢視防疫保險商品內容及民眾因疫情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重新設計保單,故未來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可能與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的保障內容不盡相同。
不過,金管會強調,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於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的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亦應詳閱保單條款,了解承保範圍及理賠條件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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