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法辦!移工盜伐扁柏、獵捕長鬃山羊

▲移民署加強打擊外籍山老鼠盜伐集團,遏止盜伐山林及盜獵保育野生動物等無良行為。(圖/彰化縣專勤隊提供)
▲移民署加強打擊外籍山老鼠盜伐集團,遏止盜伐山林及盜獵保育野生動物等無良行為。(圖/彰化縣專勤隊提供)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科技偵查隊、彰化縣及南投縣專勤隊於110年8月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在南投縣竹山鎮查獲2名越南籍失聯移工長期涉嫌盜伐山林及盜獵保育類野生動物,全案經調查移送後,由台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1年2月以違反森林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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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南投林區管理處水里工作站前於執行山區巡視時,赫然發現有多名越南籍人士從事盜伐,並在現場緝獲遭盜伐之台灣扁柏8塊,材積共計0.33立方公尺,重量約265公斤,市價約新臺幣35萬5000元,立即與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及南投縣警方共同報請南投地檢署張姿倩檢察官指揮偵辦。移民署指出,經專案小組針對可疑線索並蒐集越南籍人士藏匿處所資訊積極調查後,充分掌握盜伐者身分均為失聯移工,長期於山區搭建工寮,非法砍伐貴重林木、獵捕台灣長鬃山羊等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拍照炫耀,更公然於網路進行販售,嚴重藐視我國法律。

移民署表示,盜伐行為一經查獲將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盜獵則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如將遭盜獵之野生動物公開展示及販賣,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移民署呼籲在台逾期居停留的外來人口應該主動向各直轄市及縣市移民署專勤隊或司法警察機關投案,切勿從事非法盜伐山林及盜獵保育類野生動物。移民署現已加入「檢警林」護林平臺圍隊,持續配合地檢署、警察機關及林務局,加強打擊外籍山老鼠盜伐集團,希望能有效遏止盜伐山林及盜獵保育野生動物等無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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