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被稱「阿嬤」氣噗噗!警慘遭投訴 中市警規定4稱謂

▲台中市有位員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稱呼一位50歲的婦人為「阿嬤」,結果遭到民眾投訴。(示意圖/警方提供)
▲台中市有位員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稱呼一位50歲的婦人為「阿嬤」,結果遭到民眾投訴。(示意圖/警方提供)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見到人該怎麼稱呼可是門高深的學問!台中市就有位員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稱呼一位50歲的婦人為「阿嬤」,對方氣得當場抗議說「我很時尚,怎麼叫我阿嬤」。有民眾更為此事撥打1999專線投訴,認為警察稱呼他人時要有同理心,不曉得年紀就該用較年輕的稱謂。對此,台中市警局近日發文給所有下屬單位,統一規定只能用「同學、小姐、女士、先生」這4種方式來稱呼民眾,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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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台中市政府警局14日發出公文給各單位,公文中提到去年底有員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關心一位50歲民眾說「阿嬤妳有沒有怎樣」,對方立即回應「我很時尚,怎麼叫我阿嬤」。有民眾透過電台知道此事後,還打1999專線投訴,認為警方應用較年輕的稱謂來稱呼民眾。

▲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發文給各單位,提到稱呼民眾的注意事項。(圖/翻攝自鴿社迷因臉書)
▲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發文給各單位,提到稱呼民眾的注意事項。(圖/翻攝自鴿社迷因臉書)
於是台中市警局統一規定,如果是年輕人、看似學生,不分男女都稱呼「同學」;年輕女性一律稱呼「小姐」;年長女性統一稱呼「女士」;男性則是除了同學外,全部稱呼「先生」。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施昌谷表示,提升服務品質的第一件事就是妥當稱呼民眾,援用企業界的「顧客分析管理」後,統一4種稱謂,坊間常用的阿公、阿嬤、歐巴桑、歐吉桑、大叔、阿姨等等就不要使用,以免造成民眾不良觀感。(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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