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共犯部分,行賄人、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判1年2個月、緩刑5年;「白手套」是知管理公司總理郭克銘不可易科罰金部分2年、易科罰金部分合併8個月,均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全案源於SOGO經營權之爭,李恆隆的太流公司實質掌控SOGO百貨後,2002年9月,在太流公司的增資會議上,遠東集團砸40億元投資,李恆隆的持股遭稀釋,失去SOGO經營權。李恆隆四處陳情,企圖買通立委奪回SOGO,首先找上的就是蘇震清,陳情遠東集團利用造假、虛偽不實的董事會變更公司登記。
檢方指控,李恆隆2012年初透過前立委蔡煌瑯認識蘇震清;2015年9月4日,蘇震清透過余學洋傳訊李恆隆,告知「委員的叔叔(蘇嘉全)在政黨輪替時可能位居行政要職,我們又是執政黨」,以委員急需一筆2000萬元上下的錢,要求李恆隆匯款至蘇震清的人頭帳戶。
檢方指控,李恆隆於2015年9、12月各匯1000萬元款項至指定帳戶,2017年蘇震清得知遭監聽,緊張詢問律師金流該如何處置,並立即將錢返還李恆隆,還要求留下金流紀錄。事後,蘇震清刻意疏遠李恆隆,李恆隆才去找郭克銘幫忙,郭克銘找上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由廖在公司法修法公聽會中發言、向經濟部官員施壓。
另外,檢調搜索趙正宇住處時,當場查獲現金新台幣920萬元,另查出,趙正宇涉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趙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