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廖欽福/揭弊還是搏版面?

▲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透過律師向靈骨業者索賄千萬。(圖/截取自謝臉介臉書直播)
▲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透過律師向靈骨業者索賄千萬。(圖/截取自謝臉介臉書直播)

文/廖欽福

年底地方選舉將至,各黨候選人也紛紛底定出爐,各種尋求造勢的活動紛紛出籠,特別是揭發給各種可能的弊案,此舉讓地方市民有審視各候選人的機會,能夠在將來選擇最優質的候選人,為民服務,自屬當然,特別是監督市政的運作,有其必要,讓人民能夠擇優汰劣,正是民主選舉的真諦。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議員,今日上午召開了「揭露台南市長黃偉哲涉及之重大貪瀆案」記者會,也在臉書上直播,讓身為臺南市民的我,想要去關切與理解,因為攸關將來文化古都大台南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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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法上保障人民有言論的自由,在科技網路發達的時代,從過去實體開記者會,經過新聞媒體報導,到現在常見利用社群媒體,以文字、影像方式進行,自己就是媒體,效果極佳,可以快速博得版面,引發關切,可能讓對手措手不及,未能完整回應,也可能熱度過後,無人問津,好似煙火施放,璀璨奪目,然後揚長而去。

對於一個市民而言,想要監督市政,另一個管道,則是在地方自治的理念下,經由議會對行政機關,進行制衡監督,我國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定期開會,進行預算與法律的審議,並且進行質詢監督,可以監督市政的弊病,找出可能的缺失,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4條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如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除了追究其行政責任外,亦可經由司法程序,進行訴追,經由司法手段尋求真相。

媒體?議會?還是去法院?此三者間的先後順序關係,值得深思!真相究竟如何?想起過去的2012年宇昌案,最後以「查無不法」簽結,但是卻將台灣生技醫藥產業耽擱了多年,也許大家都忘了,特別是在疫情蔓延的現在,如果不慎,受害的是台灣的產業和珍貴民主價值。

●作者:廖欽福/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現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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