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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選戰加溫,各種正負面選戰策略通通出爐,陳旻遠說,最無法忍受的是候選人抹黑的行為,這種方式就不太好,對於候選人在街頭掛滿看板,他則認為是候選人宣傳自己的正常行為。
立法院3月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以及被選舉權,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將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舉行。
針對18歲公民權議題,陳旻遠表示,不支持公民權由20歲調降至18歲,他認為才剛滿18歲,就要為自己平時沒有關注的事情做出決定,這樣反而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