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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並未說明對裴洛西及其直系親屬的制裁措施有哪些;裴洛西的配偶保羅(Paul Pelosi)未列入制裁。
按往例,被中國制裁的人禁止入境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其關聯企業、機構也被限制與中國打交道、做生意。
另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中國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一種或者幾種制裁措施:(一)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者驅逐出境;(二)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三)禁止或者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四)其他必要措施。(編輯:楊昇儒/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