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虹安反問,林信吾外役監逾期未歸一星期還不算逃獄嗎?外役監制度本意是給輕微犯罪者一個機會,犯強盜罪遭判刑的林信吾卻可以適用?過去10年以來,外役監共有39人成功逃出,顯然外役監及相關查緝制度都有問題。
高虹安質疑,按照法務部矚目型案件定義,重大犯罪者潛逃可將照片等相關資料公開。林信吾依2個竊盜罪、2個強盜罪判刑,合併應執行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卻因外役監未歸不算逃獄的漏洞而未公開。這個本可避免的悲劇,卻因制度漏洞而枉死兩名員警。
高虹安表示,嚴正要求法務部重新檢視外役監制度,重大犯罪者進入外役監的門檻要拔高,外役監逾期未歸可視為逃獄,整頓外役監逃獄漏洞,給被害家屬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