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楊威利/無人機進犯金門駐軍當然要處置

▲經過一週的延宕後,陸軍終於緊急調用無人機干擾槍支援金門防務。(圖/翻攝自NMA)
▲經過一週的延宕後,陸軍終於緊急調用無人機干擾槍支援金門防務。(圖/翻攝自NMA)

文/楊威利

先說結論再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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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守土有責,沒有武器是上級的錯。

※陸軍觀念要改變,金門是整體防護。

※第一擊的謬誤。

新聞

自從8月26日,中國第一次進犯金門二膽空域並拍照上傳後,後續時間繼續進犯小金與大金空域,最終金門駐軍開槍射擊並配發無人機干擾槍做結。

※陸軍守土有責,沒有武器是上級的錯。

首先要說明的是,這些無人機進犯的都是有駐軍的單位,二膽、貴山與獅嶼都有駐軍也都有國旗,為了維護國家與駐軍安全,這類無人機來犯當然要反擊。第一次二膽守軍在沒有授令開槍下只好以石塊丟擲無人機,未料丟擲不中還被對岸訕笑,晚間政論節目眾多名嘴數落陸軍。

這不能怪一線守軍,這要怪上級怠惰,因為許多專家學者早已經提出這種灰色作戰的多元樣態,陸軍自己也有相關的討論,友軍單位也思索如何應對,但怎麼碰到這類事情後無法即時應對?

小型無人機不好應付,守軍在沒有新武器的支援下只剩下開槍一途,步機槍偶爾有機會命中無人機,但即使如此,整個陸軍還是在等授權,一線駐軍等守備大隊、大隊等金防部、金防部等陸總部、陸總部等部長、部長等總統。最終總統在視導澎湖駐軍後下令反擊,整個陸軍才動起來,這種決策時間實在冗長,套用白話來說,今天本島銀行機構外島分行有民眾擾,結果一線保全沒有適當裝備因應,層層上報到集團董事長,一周後才下令保全趕人,這不是離譜是甚麼?

更讓外界氣結的是,面對這種開槍也不容易擊落的無人機,各國的應對方式是配發無人機干擾槍,這種軟性的擊殺方式,無人機遭到干擾槍干擾後會斷訊自動歸航或是原地降落,這樣的過程才算是驅離。結果先前金防部卻是以信號彈驅離與示警,這不怪金防部,要怪陸軍高層,因為金防部官兵是遵照部頒辦理。

這類無人機干擾槍國安單位與空軍早有配置,因為國安維勤時早已經考慮到在群眾間用槍械對抗無人機時,可能會造成民眾的心理恐慌,所以採用無人機干擾槍;空軍單位是看太多國內機場被違規的無人機空拍玩家,幾次造成班機延誤後也購進無人機干擾槍因應,未料陸軍整整一周後才配發外島地區無人機干擾槍因應,期間金防部駐軍繼續發射信號彈驅離與示警。

▲以色列研發眾多無人機,對相關的無人機軟殺防護方式也有許多選項供客戶選擇。(圖/翻攝自拉斐爾公司RAFAEL)
▲以色列研發眾多無人機,對相關的無人機軟殺防護方式也有許多選項供客戶選擇。(圖/翻攝自拉斐爾公司RAFAEL)
※陸軍觀念要改變,金門是整體防護。

外離島防務還有一個特色,就是「岀事」地點算誰的?出事這詞只是概稱,這邊指無人機進犯。以往有大陸漁船進犯金門時,駐軍真的會開槍做防護射擊,這種過程其實常常被長輩們所津津樂道,因為開槍後一陣子大陸漁船多半絕跡。後續海岸防務撥交海巡署後,這類違法事件交給金門岸巡隊處理。如果說,今天無人機進犯某海岸線時,金防部才不會理會。

現在問題是,無人機進犯有駐軍的營區,金防部當然要做出適切的作戰指導,不夠武器裝備的趕緊向上級申請,甚至請友軍支援都沒有關係,其次是整體防務觀念不要擅自改動,該下令開槍就下令開槍。

過往在沒有無人機與無人機干擾槍的時候,若有匪船或是匪機進犯到禁限制水域與空域後,守軍該如何?開槍示警之後直接擊落,用槍規定不是用來綁死守軍的,不按照規範走表示作戰失敗,要予以徹查的,這邊摘錄部分用槍規定如下。

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這些條文林林總總,有時一線據點軍官還會擴大解釋,先開槍再事後報告說已經警告過了,這些警匪動作片的橋段也都可能發生在外島駐軍上,陸軍高司得要多些想像力。

其次是外島防務上,大眾都會以為防務都是陸軍的,例如金防部與馬防部等等,固然進犯駐軍的無人機要立即反制,但進犯其他非營區的地點,例如塔山電廠或古寧頭慈堤時怎麼辦?理論上是金防部要處理但實務上不可能,因此必須協調金門縣政府,搭配民航與市政警務單位一起處理,因為軍隊真的力有未逮,連營區整體防務都很勉強了,不能期望全防區無人機侵犯都歸陸軍管,要管不是不能,但要給予充足的裝備與訓練。想使金門無人機防範做到類似電影般的情結,恐需一段時日。

整體來說,金防部在無人機的回應上算是不及格,那些丟擲石塊的弟兄應該嘉獎,該責難的一線指揮官不敢做為以及陸軍高司的緩慢反應態度,一切等高階領導人決斷,此非民主國家常態。

※第一擊的謬誤。

整個金門無人機進犯事件還有一個荒謬的論點,這些持重的評論深怕守軍動用槍械觸發對岸敏感的神經,甚至以台灣不開第一槍或第一擊(First Strike)的觀念來說嘴,實則這是太看得起自己了。

第一與第二擊的觀念過往是用在美蘇冷戰時期對核子武器的討論上,究竟要先用核子彈攻打軍事目標還是人口都市,這些在國際關係與戰略學者上的討論非常有趣。要將核子武器第一與第二擊的概念套用到傳統武器上不是不行,但必須這項傳統武器威力強大,大到決策者有時間去想要不要去先制打擊(Preemptive Strike)等等,造成決策者的困擾。

試問台灣有這類武器嗎?勉強,雄二E長程巡弋飛彈或雲峰飛彈好了。現在的問題是,外島駐軍被進犯與窺探後的自衛反擊權,哪有甚麼第一擊,不開第一槍的問題?套用古老軍教片的台詞,廁所是拿來使用的不是拿來檢查的,同樣的,國家配賦槍械給外島守軍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傷腦筋的,至於槍械使用時機自有規範,只是第一線高階軍官不敢下令而已,怕事或是影響官運,受上級長官的斥責可能是主要考量,這些開槍持重論者的講法剛好拿來當作依據。

前線指揮官無法立即決斷的後果是,這些無人機戰時若有敵意時,這些無人機導引的後續火力到達,這些抬頭觀望或是丟石塊的守軍早陣亡了,為了這批守軍安全當然要不聽勸阻後開槍,不知道陸軍高司在懸念些甚麼。

▲對抗中小型無人機的硬殺手段中以雷射波束射擊較為便宜,不過目前國軍並未建置。(圖/翻攝自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M)
▲對抗中小型無人機的硬殺手段中以雷射波束射擊較為便宜,不過目前國軍並未建置。(圖/翻攝自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M)

●作者:楊威利/資深軍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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