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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開庭時,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表示,林女撞到人後短暫停車,又開始往前開一小段又再次倒車;在場工人也出庭時作證指稱,林女倒車時,企圖二度輾壓方姓交管工人;對此,林女向法官解釋,事故發生後,自己非常緊張,更不知道撞到什麼物體,「不曉得是真人還是假人,因此倒車是為了要確認。
今天開庭時,林女認罪,事發當晚原本有喝酒,但是續攤時自己喝完熱茶,覺得精神很好,以為自己酒醒了,才會開車載朋友;至於喝酒原因,林女向法官表示「被逼的」。
林女的委任律師則表示,林女有母親要扶養,是家裡經濟支柱,目前家中經濟出現困境,無法與死者家屬和解,林女符合自首要件,因此希望法官減輕其刑;檢察官則認為,林女不符合自首要件,因為事發後被現場其他工人包圍,想跑也跑不了,林女也沒有報警,直到員警到場才承認車是她開的。
檢察官也補充,林女曾經多次超速、酒駕,無論什麼原因下喝了酒,都可以選擇搭車或留宿台北市一晚,她有很多選擇,但被害人卻沒選擇,請求從重量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下月23日宣判,林女則在法警戒護下還押台北女子看守所。(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