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鬼切被罰1萬8!向法官求情「會丟工作」 下場出爐

▲一名女外送員在國道開車時違規連續變換車道,且未打方向燈,遭警方開罰18000元,女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
▲一名女外送員在國道開車時違規連續變換車道,且未打方向燈,遭警方開罰18000元,女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一位陳姓女外送員,於2021年8月5日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五股交流道時,違規從外側車道連續右切兩車道,且完全未打方向燈,遭警方依危險駕駛開罰18000元。陳女不服提起訴訟,向法官求情說自己當天身體不適,且若遭裁罰會失去外送員工作,不過法院審理後仍然駁回陳女請求,拒絕撤銷罰單,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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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女當天在外側車道違規「鬼切」,連續切換兩個車道還未打方向燈,過程中差點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國道警方依危險駕駛開罰18000元,並勒令要求陳女參加道安講習。

陳女不服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罰單,聲稱自己當天開車時身體不適,所以才切換車道想趕快離開國道,一時緊張忘記打方向燈。陳女還向法官求情表示,當天是要去探望未成年女子,自己與前夫離婚,子女與前夫同住,如今靠全職外送員維生,若遭開罰會失去工作,且可能因此失去探視子女的機會,希望法官撤銷罰單。

基隆地院則表示,陳女違規行為屬實,雖供稱身體不適,但未有其他證據佐證,且即便身體不適,更應該小心駕駛,而非違規連續變換車道。另外,陳女擔心遭罰會影響生計,但裁決機關依法裁決是法治國家基本原則,陳女所述並非可以免罰的理由,駁回申請,不過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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