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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稽核員Cahit表示,稽核作業的目的在於確保世界各國一致性及有效的履行國際海事公約,對於我國的努力及表現給予高度肯定,明確表示台灣有效履行國際海事公約責任,並期待台灣持續完成國際海事組織所發布未盡清單、健全人員訓練及績效評估等作業,同時說明IMO的稽核制度是循環式品質管理的概念,需透過不斷的滾動檢討、精進,才能確保海事公約的有效履行。
葉協隆強調,稽核制度受世界各港口國管制組織列為評估船舶風險的指標之一,本次實地稽核作業已經順利完成,後續我國會將正式的稽核成果報告透過台加海事技術合作備忘錄委由加拿大COMART公司遞交給IMO秘書長、東京備忘錄、巴黎備忘錄以及美國海岸巡防隊,並在3家國際海運期刊發布稽核成果,讓世界知道我國積極履行國際公約的努力,提升台灣航運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