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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殺害黑熊的田姓男子(60多歲)、馬姓男子(21歲)為祖孫關係,同時也是布農族原住民,為了打獵方便,2人在仁愛鄉武界產業道路搭設工寮,並在該處設置多個山豬吊。
今年5/6凌晨5時許,2人攜帶一隻未經許可的自製獵槍前往狩獵,卻發現一隻台灣黑熊被陷阱所困,因不知該如何是好,2人便用LINE將照片傳給在外島服兵役的馬姓叔叔、詢問如何處理。
得到「殺熊棄屍」的指示後,馬男立刻鐵下心腸,用獵槍射擊2發鉛彈,分別擊中黑熊左側頭部、左下顎,趁著黑熊跌倒掙扎之時,田男奪過獵槍再往其左後肩胛補1槍,最終導致黑熊不幸死亡。
事後2人在附近挖坑掩埋遺體,同時將黑熊配戴的衛星項圈破壞,丟棄在投71線一處懸崖,直到研究人員於同月9日發現黑熊遺體,懷疑死因不單純向警方求助,全案才曝光。
祖孫2人、馬男叔叔到案供稱,當時怕遭黑熊攻擊才會開槍自保,但檢方調查後,還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41條之「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及《刑法》第354條「毀損」等罪嫌起訴2人;馬男叔叔則依《刑法》第29條第1項,《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41條之「教唆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黑熊當時受困陷阱之中,根本不可能有主動攻擊的行為,另外,被告等人還將衛星項圈破壞,隨後丟棄於2公里外的林區,明顯是想躲避追查,因此不採信3人的開脫之詞,但考量被告皆無前科,馬男叔叔更是在軍中表現優異,且事後也與林管處達成和解、賠償衛星項圈損失,故僅依法處田男10月有期徒刑、馬男叔姪則各判6個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