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今天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21個月。法官另判黎智英罰款港幣200萬(約新台幣788萬元),須在3個月內繳付,否則加監一年。黎另被取消擔任董事資格令8年。
據報導,本案原第二被告,時任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曾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法庭將他的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以待黎智英國安法案件審結後再提訊,周達權亦會在黎智英國安法案件中,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
74歲的黎智英和59歲的黃偉強被控於1998至2020年間向科技園隱瞞違契使用蘋果大樓,意圖詐騙科技園,導致蘋果日報印刷及或力高顧問公司獲利,或令科技園蒙受不利。
法官曾質疑力高和蘋果印刷「同一屋簷下」的運作方式,構成「無形利益」;辯方則指,力高為了工作之便而佔用處所,動機不涉金錢利益。
另外,有關黎智英被當局控告違反國安法之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案件原定12月1日審理,但高等法院批准控方請求,把案件押後至13日提訊,以等候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結果。(編輯:陳沛冰/呂佳蓉)11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