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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從台北市立大學網站公告資料上,今年全國碩博士被撤銷學位或開除學籍達14件,其中6件為碩士在職專班,進一步分析發現,公立大學共4件,私立大學為10件,公立大學為鄭文燦與林智堅各占一件。但教育部掌握數字僅6件。
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7條,論文如果有造假、變造、抄襲、代寫等舞弊情況,學校確認違規後撤銷學位,除須通知當事人外,還須通知其他專科學校、大學及相關機關、機構,但沒有明定要通報主管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回應指出,「學位授予法」第3條規定,學位授予是大學權責,主管機關則是負責訂定相關事項的準則,才會有上述規定;但學校撤銷學位,除依「學位授予法」第17條通報其他大專外,也一定會通報國家圖書館,因此教育部後續也會和國圖勾稽,掌握各校通報學位撤銷的案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