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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國稅局近年來也積極蒐集相關金流資料,經與其營業稅申報資料勾稽比對,選查銷售額偏低之業者,以遏止營業人藉由第三方業者收款隱匿營業收入來逃漏稅。
北區國稅局就發現,轄區內有1家公司在臉書以直播方式銷售服飾、飾品等商品,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乙公司建置收單系統及代收款項,並指定另一家公司定期將收到的款項轉至公司銀行帳戶,經國稅局蒐集2021年度第三方支付業者金流資料,查獲這公司在2021年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代收貨款,短漏報銷售額逾4100萬元,補徵營業稅額200萬餘元,並裁處100萬餘元罰鍰。
國稅局也呼籲,透過網路交易的營業人請自行檢視若有短漏報銷售額者,應儘快向稅籍登記所在地稽徵機關自動補報繳;另自2023年1月1日起,應於其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APP)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並向稅籍登記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變更登記,尚未辦妥變更登記者請儘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