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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新制施行後,以「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4277件最多,其中人民聲請4252件,法院聲請24件、立委聲請1件。另有政黨違憲解散案件1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3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9件。
憲法法庭2022年審理終結案件總計3241件,裁定不受理比例97.32%,案件受理比例為1.16%。
自不受理裁定件數觀之,2022年總計不受理裁定3154件,其中審查庭一致決不受理裁定3129件,經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作出之不受理裁定25件。審查庭程序審查不受理裁定占比99.21%。
許辰舟表示,相較舊制大法官解釋時期(2011年至2021年)之案件受理比例7.51%,受理比例下降的原因,可能是新制施行後,受理案件必須符合程序要件、具有憲法重要性、保障基本權必要性等要件,也有可能因未委任訴訟代理人,或案件本身即未能符合要件,或未能就憲法疑義如何有受理並判決之必要具體說理,而影響受理與否。
此外,案件受理比例,是以終結案件為分母,並以受理並終結之案件為分子,聲請件數攀升,憲法法庭終結件總數多,但其中受理並為得以裁判終結之能量有限,受理比例因而也呈現相對下降趨勢。倘以聲請案件為分母,受理案件(含新、舊制未結)為分子,受理比例逾7%。
許辰舟表示,相較大法官會議(1993年至2021年)約28年間僅23次開庭辯論,2022年共11次開言詞辯論庭,且20件判決中,有8件有開過庭,新制的開庭量大幅提升;另外從20件判決分析,從主案聲請人來看,有13件為人民所聲請,5件由法院聲請,立委和機關聲請各1件,而且合憲、違憲判決數相近。
許辰舟表示,為使違憲失效法規範效力明確化、強化保障程序參與,已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去年8月19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