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閣揆上任 中華人權協會籲:速修證交法保障人權

▲法界人士指出,行政院長陳建仁曾稱要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但金管會卻未核定台灣存託憑證(TDR)成為《證交法》有價證券,造成爭議不斷,戕害人權至深。(圖/記者陳威叡攝)
▲法界人士指出,行政院長陳建仁曾稱要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但金管會卻未核定台灣存託憑證(TDR)成為《證交法》有價證券,造成爭議不斷,戕害人權至深。(圖/記者陳威叡攝)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後,昨日在立院會期展開首日,就赴立院拜會朝野各黨團,分別就普發現金、少子女化與居住正義等議題交換意見,但有法界人士指出,陳建仁過去擔任副總統時,不僅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也曾在公開場合提到,要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該人士質疑金管會卻未核定台灣存託憑證(TDR)成為《證交法》有價證券,造成TDR爭議不斷,呼籲應該儘早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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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權協會表示表示,行政院長陳建仁過去公開場合致詞提及「將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言猶在耳,認為因為金管會與立法院怠惰鬆弛,使得TDR未明文入法,在台灣卻成了外國有價證券,法院竟還據此以《證交法》判決許多投資人,戕害人權至深。

中華人權協會表示,美國與日本發行的存託憑證都屬於該國的本國有價證券,實在沒有理由認定TDR在台灣屬於外國有價證券,台灣未將TDR明文入法,以致有違法律明確性、授權明確性及罪刑法定原則等違憲疑慮。

中華人權協會也說明,期盼陳建仁不要忘了當初所言,若TDR未明文入法,今後勢必持續對司法裁判產生長遠影響與衝擊,嚴重侵害人權及證券市場安定,同時呼籲金管會與立法院應該儘快修法,使TDR法律地位得以明確,避免冤案再起,同時給予還因此案官司纏身的受害個案即時幫助,以落實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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