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銓敘部長朱武獻離婚訴訟 最高法院判准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訴請離婚,最高法院判准(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自朱武獻臉書 )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訴請離婚,最高法院判准(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自朱武獻臉書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訴請跟杜姓妻子離婚,但杜女不同意。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考量夫妻分居至今超過10年,婚姻破綻已無回復可能,判准離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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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武獻是知名公法學者,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曾擔任銓敘部長、蔡英文執政時期,曾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因提出年金改革建言未被採納,決定辭去國策顧問一職,目前是全國宗教聯合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另外,朱武獻曾公開反對同婚。

朱男主張,杜女與他2子相處不睦、家庭長期失和,2人於2009年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將他台北市文山區、新北市新店區的房產、汽車移轉給杜女,但他移轉財產後,杜女卻拒辦離婚登記。

朱男指出,杜女也更換住家大門鑰匙,導致他無法返家,雙方分居至今超過10年,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杜女是以協議離婚之名,謀取他的財產,請求法院判准兩人離婚。

杜女主張,朱武獻簽完協議書後就離家,十多年對她不聞不問,認為雙方婚姻破綻是肇因於朱外遇,建請法院駁回訴訟。

法院調查後,認定2人因小孩教育問題、互動關係而談論離婚,遲遲未辦理離婚登記,是因條件談不攏。

一、二審審酌,雙方分居超過10年,互不往來,訴訟前僅因更換大門鑰匙、房子施工受損、財產申報等才有聯絡,也沒有積極彌補兩人情感、改善婚姻裂痕的作為,判准離婚,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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