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廢照案 張綱維告交通部敗訴確定

▲遠航撤照案最終敗訴確定,圖為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圖/NOWnews資料照)
▲遠航撤照案最終敗訴確定,圖為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3年多前無預警停飛,遭交通部廢照及航權,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提告請求撤銷處分,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張不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仍駁回張的請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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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13日,遠航無預警停飛,民航局認定遠航違反《民航法》,2020年1月31日對遠航裁處300萬元罰鍰、廢止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註銷許可證及獲配航權。

遠航認為民航局越權,向交通部提起訴願,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於同年5月間撤銷處分,另於6月間由交通部做出廢證處分。

張綱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認為,遠航違反《民用航空法》的規定明確,交通部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於法有據處分,且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判決駁回訴訟,張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北高行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遠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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