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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認定,朱違反土木技師應謹言慎行的規範,引發社會大眾誤解公共工程品質,依技師法記警告。
朱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行政庭挺朱姓技師,還痛批工程會身為最高主管機關沒有逐一檢視其他公共工程是否有朱所述的弊端,據以檢討改進,反認他未能謹言慎行,有箝制言論自由之虞,可能造成寒蟬效應,阻斷自由言論對於公眾事項討論空間,判決撤銷警告處分。
工程會提上訴,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工程會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