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潘孟安勾結財團 前立委梁牧養判賠180萬確定

▲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黃宣尹攝)
▲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黃宣尹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立委梁牧養因自家事業遭屏東縣政府認定違法、開罰,3年前槓上前縣長潘孟安,以網路直播等方式影射潘孟安涉貪。最高法院判決梁牧養須賠償180萬元、移除不實影像及貼文,在3大報頭刊登潘孟安的勝訴主文,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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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孟安主張,梁在屏東縣租地經營「悠客馬術渡假村」,與人發生糾紛遭檢舉,經屏東縣政府稽查,確認違法屬實後開罰。梁不滿,自2020年2月起透過《火大爆報》、記者會、宣傳車遊街、成立臉書、網路頻道等,散布不實言論,內容涵蓋他接受財團供養、官商勾結炒地皮、貪汙縣長收受紅包、愛喝酒私生活不檢點、結交檢察官干涉司法、買通縣議員等6大類,侵害他名譽,求償精神慰撫金180萬元,並須回復他名譽。

前立委梁牧養(圖)25日舉行記者會,質疑屏東縣長潘孟安圖利特定財團,更表示將繼續爆潘孟安的料。中央社記者郭芷瑄攝109年2月25日
▲前立委梁牧養2020年2月間舉行記者會,質疑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圖利特定財團(圖/中央社資料照)
梁牧養辯稱是經查證後發表的言論,與公共政策有關,符合事實並屬合理評論。

歷審均認為,梁牧養確實侵害潘孟安名譽,經過計算後,判准潘孟安的請求,梁須賠償180萬元,並在三大報頭版刊登潘孟安歷審勝訴的主文1天,另須移除網路相關影像及內容,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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