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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方案補助對象是國內自用住宅貸款戶,其與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符合2021年家庭總所得合計120萬元以內,僅有一間房子規定;台北市房屋原始核貸金額在 850 萬元以內,其他地區房屋核貸金額在 700 萬元以內,預估將可嘉惠55萬戶中低薪房貸族。
針對符合資格民眾,內政部說明,首先是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之貸款餘額;第二為合計持有房屋一戶以內;第三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以下的房屋、其他縣市原始核貸金額700萬以下的房屋;第四2021年家庭成員各類所得總額合計120萬元以內;最後認定基準日今年2月28日,定額支持3萬元以全國平均房貸餘額495萬元,2022年央行累積升息0.625%來估算而得。政策不適用於購買高價住宅民眾。
內政部指出,此政策的重點就是要減輕中低薪房貸族的居住負擔,並再次強調協助對象是已有貸款的人,而不是未來要買房子的人,此外購買高房價者也無法適用。
內政部最後強調,本計畫是支持受疫情衝擊的中低薪民眾,另也會持續透過擴大推動租金補貼、增加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及擴大辦理包租代管等措施,讓民眾能有多元的居住支持可以選擇及實質減輕其居住的負擔。關於「居住正義」的落實,內政部會有次序、有重點的提出多元措施,規劃長遠且永續的居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