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98人求償21億 一審判賠4億多

▲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爆發生塵爆事件(圖/NOWnews資料照)
▲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爆發生塵爆事件(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8年前釀重大死傷的「八仙塵爆」事件活動主辦人呂忠吉,刑事部分遭判5年確定,正在服刑中。民事部分,消基會代表98名受害者求償21億多元,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今(19)日判決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呂忠吉應賠償4億58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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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博國際」、「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於2015年間,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卻在同年6月27日晚間,因現場噴灑大量色粉被舞台高溫燈具引燃,發生粉塵大爆炸,致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

刑事部分,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呂忠吉判處5年定讞,並於2019年1月發監執行,至今已服刑過半,日前申請假釋被法務部矯正署駁回,他不服,正提告興訟中。

民事部分,有98名受害者委託消基會提團體訴訟,主張因勞動力減損,對收入有實質上的喪失及醫療費用等,共計求償21億8292萬3958元。

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決玩色、瑞博、呂忠吉應連帶給付3億1096萬2062元,至於懲罰性賠償,合議庭僅准求償2%,也就是玩色、瑞博應各給付4746萬627元,受害者一共可獲賠4億588萬3316元,八仙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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