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豪宅案另查出涉詐立委助理費 顏寬恒貪汙罪起訴

▲顏寬恒涉竊佔國土案,台中地檢署26日偵結起訴(圖/顏寬恒服務處提供,2023.03.29)
▲顏寬恒涉竊佔國土案,台中地檢署26日偵結起訴(圖/顏寬恒服務處提供,2023.03.29)

記者潘千詩/綜合報導

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為捲土重來,再戰台中第二選區立委,上月22日才領表爭取黨內提名,沒想到,檢調就針對沙鹿區豪宅違建案發動偵查作為,約談顏寬恒、陳麗淩夫妻等人到案,訊後各諭令1000萬、50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顏寬恒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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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顏寬恒自2011年起,於沙鹿區興建豪宅,卻涉嫌竊佔國有地上,鋪設通行車道、建築大門、警衛室並架設圍籬,2017年完工,已竊佔國有地面積達1097.14平方公尺;直到2022年,顏寬恒參選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被民眾舉發,為避免媒體繼續報導,顏涉與營造業者林進福、妻子陳麗淩、設計公司老闆張于廷等人,以「借款」名義,把4541萬元「借」給張女,再由張女向顏寬恒夫妻、顏寬恒胞弟顏仁賢假購買沙鹿豪宅。

檢方另查出,顏仁賢又於2012年5月21日,取得中市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的土地,2015年闢建招待所,俗稱817招待所,卻占用相鄰的國有地,闢建警衛室、大門、通道、圍籬、棚架等建物,竊占國有地約140平方公尺。

涉貪部分,檢方查出,顏寬恒擔任立委期間,聘請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聘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每月薪水4萬元,實際上薪資卻是顏寬恒所用,甚至購買瑪莎拉蒂豪車,供應顏寬恒或家人所用,涉詐領108萬餘元。

檢方依貪汙、偽造文書、竊占等罪,起訴顏寬恒、林進福;顏妻陳麗凌、張于廷依偽造文書罪起訴,顏仁賢因南屯區817招待所涉嫌竊佔公有地,依竊佔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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