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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佳蒨表示,黃國昌揭露,本案主嫌十幾年前即遭檢警列為治平對象,近年犯行囊括槍砲、暴力討債、偽造文書、侵占、強制、重利、酒駕等,在2016年即因槍砲案遭判刑確定,7年來卻始終未入監執行,立法委員邱顯智更貼出警政署通緝犯查詢系統資料證明,多次在外參加公開活動,行徑囂張的主嫌曾國緯確實通緝中。
余佳蒨批評,難道法務部所謂的「依通知程序辦理」,就是讓通緝犯在全台趴趴走?一個前科累累的罪犯,竟然能繼續遊走全台招搖撞騙,從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到地方警察機關,7年來沈睡不醒,整個警政司法系統都難辭其咎,人民要怎麼對公權力有信心?要怎麼相信政府打擊犯罪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