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許藍方傳「裸身照」給人夫挨告 週刊記者不起訴

▲「最美博士」許藍方控告康妻及週刊記者,結果雙雙接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許藍方FB)
▲「最美博士」許藍方控告康妻及週刊記者,結果雙雙接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許藍方FB)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最美博士」許藍方前年遭爆捲入已婚康醫師的婚姻遭康妻求償,許藍方則另闢戰場,反控康妻與週刊記者涉嫌妨害名譽,康妻已獲不起訴確定,台北地檢署今(23)日再以罪嫌不足,將週刊社長、記者等4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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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2021年8月報導,接獲自稱是康妻閨蜜的人爆料,許藍方與已婚學長康男不倫,並以後製方式將許、康之間的鹹濕對話公布,且康妻還對許藍方提告求償300萬元。

不過,許藍方一直不承認與康男有不倫關係,但去年北院仍判許藍方應賠償50萬元,許女沒有上訴。

許藍方為證明自己沒有跟康男不倫,另對康妻、週刊記者提告,許女主張,週刊指稱她傳「私密照」給康男,事實上那些照片都是她在IG、FB上的照片,每張都有穿衣服,結果卻被康男存檔放在電腦檔案夾中,康妻、週刊記者涉嫌妨害名譽。

康妻已獲不起訴確定,至於週刊部分,檢方也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康妻呈給法官的許藍方穿著性感小可愛的乳溝照,許藍方舉證,都是上傳社群平台,任何人都能抓取的照片。(圖/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7.06)
▲康妻呈給法官的許藍方穿著性感小可愛的乳溝照,許藍方舉證,都是上傳社群平台,任何人都能抓取的照片。(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7.06)
▲康妻呈給法官的許藍方穿著性感小可愛的乳溝照,許藍方舉證,都是上傳社群平台,任何人都能抓取的照片。(圖/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7.06)
▲康妻呈給法官的許藍方穿著性感小可愛的乳溝照,許藍方舉證,都是上傳社群平台,任何人都能抓取的照片。(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7.06)
▲康妻提交到法庭的露乳溝照,在許藍方的IG或臉書都能抓得到。(圖/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7.06)
▲康妻提交到法庭的露乳溝照,許藍方指稱,在她的IG或臉書都能抓得到,並非她傳送。(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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