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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的第三點提到,不能僅以被害人片面說詞,做為判定有罪的基礎,「直播中既然提及現場另有一籃球明星,葛斯齊竟然未作查詢,即妄自報導,其損人名譽之故意,更屬顯然。」第四點則是直指葛斯齊與S小姐涉嫌加重誹謗罪,「本所將依上開當事人指示,依法對葛斯齊及S小姐提出刑事告訴,以維人權。」
![▲瘦子難得分享和女兒的合照。(圖/翻攝自瘦子臉書) ▲瘦子難得分享和女兒的合照。(圖/翻攝自瘦子臉書)](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3/01/1673671248647-a2c675c375594900a550b6b059b5fd0e-300x300.jpg?unShow=false&waterMark=false)
![▲瘦子透過所屬的本色音樂發出聲明,向葛斯齊提告。(圖/本色音樂提供) ▲瘦子透過所屬的本色音樂發出聲明,向葛斯齊提告。(圖/本色音樂提供)](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3/06/1687424008877-ed9bb1a6288b4a95aceb6265e0227008-300x423.png?unShow=false&waterMark=false)
聲明全文如下:
一、按,每個人的人格權、名譽權、與身體自主權、同受憲法所保障,無分軒輊。
二、惟查,昨晚有所謂資深媒體人葛斯齊及不具名的S小姐,透過臉書直播,未經合理查證及平衡報導,即以片面之詞指控本所當事人瘦子於17年前在其工作的坐台酒店包廂性侵S小姐云云,該直播嗣並經TVBS新聞台、YouTube及東森電視等其他媒體輾轉報導,嚴重踐踏了本所當事人瘦子的人格及名譽權,及所衍生的演藝工作權益!
三、次查,不能僅以被害人之片面指述,作為刑事判決認定有罪之基礎,早經法院著有判例;資深媒體人豈可為不知,況亦不符媒體報導的專業要求,該直播中既然提及現場另有一籃球明星,葛斯齊竟然未作查詢,即妄自報導,其損人名譽之故意,更屬顯然!
四、核葛斯齊及S小姐之所為,顯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規定之加重誹謗罪,本所將依上開當事人指示,依法對葛斯齊及S小提出刑事告訴,以維人權,上述不實爆料内容即將進入司法程序,在此一併提醒其他媒體勿再引用,以免涉訟。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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