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衝擊租屋族?時力批稅率過低:房東反而能輕易轉嫁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囤房者出手,未來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將稅率調高至2%至4.8%。(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囤房者出手,未來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將稅率調高至2%至4.8%。(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正式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持有多戶房屋且非自住住家最高稅率調升至4.8%,有部分房客憂心,房東可能將稅金轉嫁給租客。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今(8)日表示,問題出在稅率過低,未能拉大「未申報出租/空閒置房屋」與「申報租出房屋」的稅率落差,難以促使囤房大戶釋出空屋、誠實申報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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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佳蒨舉例,一間位於新北市價值1200萬的非自住房屋,月租2.5萬,年租30萬,房屋稅6000元,若這間房屋的稅率從1.5%漲至2.0%,一年只需多繳2,000的稅,漲至4.8%,一年要多繳13,200的稅,當然很容易轉嫁給房客,如果稅率拉到10%以上,一年要多繳34,000元的稅金,房屋要調漲近3000元才能完全轉嫁,難度較高,此時房東才會考慮申報出租,免去難以轉嫁的高額稅金。

余佳蒨指出,時力版囤房稅主張稅率應提高為2.4%至10%,才能真實累進差別稅率的精神,再加上「出租輕稅」的配套,才能鼓勵空屋釋出與主動申報出租,滿足國人租屋與申請租金補貼的需求。行政院推出的版本,可說是「時力版0.5」,僅微幅提高多屋者的租稅負擔,無法迫使多屋者將房屋釋出到市場。

余佳蒨強調,為了「迫使空閒置的房屋進入市場」,多屋者的累進稅率一定要大幅提高,拉大「未申報出租/空閒置房屋」與「申報租出房屋」的稅率落差,敷衍了事做半套的方案,承受政府無能政策惡果的仍然是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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