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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指出,就市場結構來看,財政部之前公布的統計數據,其實台灣多數是小囤房戶,囤房大戶占比不高,況且租金黑市問題仍存在,有些人囤房出租也不會報稅,也就是說,每個有3戶的「囤房」免稅額,基本上囤房稅的影響打擊面就不大。
雖然過去囤房稅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要不要採差別稅率,這次2.0方案則將要求地方政府都必須訂差別稅率,但章定煊認為,目前調高的是名目稅率,怎知地方政府會不會因承受選舉等壓力,在稅基包括房屋評定價值、公告地價等進行調整,變向降低囤房者的持有成本,這樣實質稅率還是上不去。
再來,政府推出囤房稅2.0方案政策目的是什麼?章定煊指出,目前看來只是「量能課稅」,即有能力囤房的人就多負擔一點、多繳一點稅,「可是你會因多繳一點稅就把房子賣了嗎?以新加坡來說也有課豪宅稅,稅率很高,國外通常不希望你做囤房,在稅率就會非常重,可是現在台灣要推的2.0方案,最高稅率4.8%,可能1年稅金從幾千元變1、2萬元,囤房者不會因稅金加重一點就把房子賣掉,就像2011年曾課過奢侈稅,後來停徵,顯然這達不到政策目的。」
此外,囤房稅2.0方案能否降低囤房意願?章定煊表示,即便課了囤房稅,還是可以轉嫁給租客,畢竟目前看就是「量能課稅」,只是多繳一點稅,對囤房行為及降低囤房意願沒太大影響,政策效果有限,因為囤房稅還是可以轉嫁,尤其台灣租金報酬率偏低,囤房者可以調高房客租金,因此,看來政策宣示意義仍大於實質效果。
至於囤房計算從「地方歸戶」改「全國歸戶」,他認為這還有技術性問題存在,例如持有4戶以上房屋者,到底哪一戶要認定為「囤房」?例如某人3間帝寶及1間舊公寓,會不會將持有成本較低的房子申報非自住?這些技術性問題都要解釋清楚。章定煊說,如果政府相關細節訂的不夠完善,會有很多漏洞可鑽,本來影響面就不大,如果再開一堆後門,政策效果就更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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