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遭訴找市府發言人回擊貪污案 黃帝穎批公私不分、公器私用

▲ 新竹發言人反擊貪汙案,黃帝穎批評公私不分。(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 新竹發言人反擊貪汙案,黃帝穎批評公私不分。(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記者陳佩君/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被台北地檢署以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為由,依貪汙等罪名起訴,律師黃帝穎則在臉書秀出起訴書內容,批高虹安詐領助理加班費鐵證如山,卻被新竹市府發言人施淑婷回擊。對此,黃帝穎今(22)日受訪時痛批,這更能代表高虹安公私不分,而真正帶風向的是高虹安;他也認為,一審判決貪汙有罪就會停職,因此他認為高應該會採拖字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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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日前指出,高虹安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只要助理有實質工作和加班的行為,就可依法請領助理費,不能因為助理事後回捐辦公室公積金,就否定助理沒有加班事實、故意詐領款項,但從起訴書中可以看到黃惠玟和助理吳達偉兩人提到加班費:「這項目不是實報實銷喔」、「都拿助理人頭領出,退現金」等,足以顯見高虹安詐領助理加班費鐵證如山;對此,新竹市政府發言人施淑婷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有心人士不應為了帶風向,斷章取義、惡意片面解讀。

對於施淑婷說法,黃帝穎今受訪時表示,市府發言人幫高虹案貪汙案進行辯解,很明顯公器私用,畢竟不是私人委任關係,「因此由此證明,高虹安從當立委詐領助理費,到現在到市政府去,還是一樣模式、公私不分,畢竟高虹安貪汙案和市政沒有關係」。

至於被指控斷章取義、惡意解讀一事,黃帝穎提到,這些說法無法回應出示證據清單,「高虹安專訪時說助理確實工作加班沒詐領,但小兔主任與助理在當年的對話紀錄,證明高虹安浮報詐領公款,結果被證據打臉」。

黃帝穎進一步說,證據打臉高虹安後,市府、高虹安已無能力回應,而市府稱他帶風向,但這應該是講給高虹安聽,「案子被起訴後,是高虹安開記者會、上專訪帶風向、攻擊檢查官,社會才會檢視起訴書內容,質疑高虹安說法,市府的說法其實也是害高虹安」。

對於該案一審判決最快何時宣判?黃帝穎說明,一般案件約在半年會有初步結果,但以高虹安貪汙案來看,5人被告,有3名助理認罪、高虹安、1名助理不認罪,若是在技術上拖延訴訟,可能不會在半年內有結果;他直言,一審判決貪汙有罪就會停職,因此他認為高應該會拖,「不論拖多久,只要一審判貪汙就是副市長代理,只是拖越久,當市長越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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