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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人權部的移民署長卡里姆(Silmy Karim)亦表示,如以企業名義申請,投資金額最少需要2500萬美元,包含董事及特派人員可獲5年居留權。企業如將投資額加倍,居留權亦同樣可以增至10年;至於那些不想在印尼成立公司的外國個人投資者,印尼政府亦頒布了不同的適用規則,這些投資者可以購買印尼政府債券,所需資金從35萬美元到70萬美元不等。
旅遊和創意經濟部長桑迪亞加(Sandiaga Uno)曾指出印尼推出「黃金簽證」是希望吸引數位、健康、研究和科技領域的優秀人才,這項政策不僅能吸引更多外國人才和投資,還能為印尼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不少國家如美國、愛爾蘭、新西蘭和西班牙等都有專門為了投資者推出的類似「黃金簽證」,藉此吸引外資和人才常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