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20年!交通基本法「先求有再求好」 警大警監教官提2建言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8)日舉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圖/記者許若茵攝,2023.10.1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8)日舉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圖/記者許若茵攝,2023.10.18)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8)日舉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公聽會,中央警察大學警監教官陳家福表示,台灣已經等了20年,才有現在的草案,應先求有再求好,也希望納入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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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上,陳家福提出2個建言,首先是台灣等了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20年,20年前就送進交通部,現在才出現,儘管目前草案與日本還是有很大的差距,但應先求有再求好,如果這會期沒有過,不知道何時才會通過。

第二個建言則是應仿效日本,納入人民參與,建立向國會報告的監督機制。另陳家福指出,草案有一個進步的地方,就是交通安全會報已經提升到行政院的層級,「這是很大的進步」,過去權責並無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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