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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也啟動調查,發現一名專營「資料庫系統」的鄭姓科技業者,於去年10月31日透過虛擬貨幣交易所,支付4999.2顆泰達幣(USDT)購買這2357萬2055筆的戶役政個資。
鄭男到案時坦承不諱,供稱是一時「好奇」,想試試看是否真能購買個資。
據了解,此次被外流的個資,為2018年4月之前的我國戶役政資料,目前並無事證顯示國人個資是因為內政部被駭而流出。
檢察官考量鄭男犯後坦承犯行,已知悔悟,且並未將本案個資非法利用,事後也自願同意刪除非法個資檔案,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50萬元。檢方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駁回再議,鄭男獲緩起訴處分確定。
另外,檢調根據鄭男轉出泰達幣的電子錢包位址,追查到收款人是一名中國籍的童姓男子,目前已對他發布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