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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益強調,民眾向他陳情,他依法協調公務機關,處理過程一切合法,惟當時沒有改變關鍵因素,該案始終沒有進展。直到2021年11月,地主自行委託律師向法制局提出大法官釋字第776號解釋,隔年3月經發局以大法官解釋解除該地市場投資興辦的三合一管制,地主又向經發局申請恢復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經市府都委會的專案小組審議後,2023年5月依法核准兒22用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
黃文益指出,該案轉折過程與他無關,但他認為地主的財產權益應受到憲法保障,居民的公園需求也要得到重視,要求市府要有能力解決問題、拿出具體行動,不管是徵收公保地、以地易地或另闢公園供居民使用,過去都有成功的相關案例,而不是硬凹人民財產供大眾使用,或是甩鍋給民意代表當壞人揹鍋。
林欽榮也表示,該案經詳細查核後,證實黃文益確無參與都委會會議,也無外聘委員遭關切之事實。另外,林欽榮說,先前已責成養工處向地主協商維持公園開放使用,或市府用一年127萬元向其承租,惟地主繁多拒絕,希望市府徵收該地,但徵收價格無共識才形成僵局。
林欽榮強調,作為負責任的政府,當場責成都發局研議用《都市計畫法》的24條「自擬細部計畫」或50-2條「以地易地」等方式,並表示不必等到通盤檢討,市府會以兼顧地主權益與居民需求的個案方式協助處理。
黃文益認為,由於該案涉及市議員接受民眾陳情,但有市府養工處人員錯誤解讀,指控市議員施壓將兒童遊戲場變更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造成不知情民眾對民代的謾罵與誤會。事涉民代問政職責,黃文益也邀集民進黨市議員江瑞鴻、林智鴻、李雅慧、鄭孟洳、黃飛鳳、李雨庭、張漢忠及林志誠等八位議員聯席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