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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區監理所表示,經查獲違反個人以自用小型車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加重處罰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如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
新竹市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表示,白牌車為一般自用車,駕駛資格、車輛安全及保險等未受計程車相關規範,駕駛人、車輛及保險易存有違規情事;由於白牌車暗藏乘車風險,適逢農曆新年期間即將到來,監理站再次呼籲民眾於過年連假期間勿因貪圖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以確保乘客安全及權益,如有搭車需求,請看清楚車牌「白底紅字」,才是合格的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