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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陳菁徽面對友人疑遭下藥的高風險,為何不基於醫師義務及病患安全,自行幫鍾女檢查並確認究竟有沒有被下藥?又如何會有擔心是否被曝光的問題?
朱學恒認為,從始至終,就是鍾女、陳布朗夫妻、陳菁徽共同聯手操作的結果,先在飯局後,由陳菁徽以送酒名義塞了寫有「現場有監視器」、「為什麼要抱她強吻她」的紙條給他,再由陳布朗約他到律師事務所,誤導、逼迫他寫下自白切結書,再讓鍾女持切結書提告。
朱強調會對自己刑事告發,是想看到他們口中的監視器畫面,但他沒辦法承認不復記憶、又沒證據的犯罪行為,遺憾的是進入審判,才完全確認「有監視器」是一場騙局,目的是想騙他寫下那份沒有做過的犯罪行為,以此定罪,後續利用媒體,汙衊、栽贓他有下藥。
朱學恒懇請並呼籲大眾,勿被新聞媒體所誤導,以訛傳訛,忽略鍾女、陳布朗、陳菁徽所述有諸多不合理、矛盾之處。若當天確實有監視器,請直接拿出來對質,若沒有,請說明當初為何要誤導、欺騙他,簽下他沒有記憶的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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